【学生发展项目】荆圃奖学金
发表: 2015-12-28 08:52:50 浏览: 4192 次
湖北省沙市中学“荆圃奖学金”章程
(修订案)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
湖北省沙市中学“荆圃奖学金”旨在奖励我校品德良好,热心社会服务,学业优异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和老师中的优秀班主任、学科教学和科研骨干带头人、师德标兵等。
第二条 奖学金来源
“荆圃奖学金”由 “荆圃基金会”每年向湖北省沙市中学“荆圃奖学金”捐资10万元。余荆圃先生系沙市中学85届校友,当年保送到武汉大学经济系学习,后获得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,现任深圳龙虎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。湖北省荆圃英才奖励基金会系余荆圃先生捐资成立。
第三条 奖学金管理
成立湖北省沙市中学“荆圃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,邓北平校长任会长,柳浩斌、赵文华任副会长,柳浩斌兼任秘书长,程大兵任管理委员,李兰任财务委员,负责本奖学金的管理。
第二章 奖学金分配 第四条 奖励对象及金额
奖励对象奖励我校学生在高一高二学年考试、高三第二次调考中,理科进入年级前15(取7)名、文科进入前10(取3)名的优秀学生,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。特殊贡献者,每名学生奖励1000元。
奖励金额:
①理科前15名内的7位学生,每人3000元;
②文科前10名内的3位学生,每人3000元;
③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,每人1000元。
第五条 颁奖时间
“荆圃奖学金”每学年评选一次,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为当年的9月30日前后。
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评选程序
1. “荆圃奖学金”管理处设在湖北省沙市中学学生工作处“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”;
2. 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,交“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”备案;
3. “荆圃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(荆圃基金会2人,沙市中学2人,社会人士1人)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学生进行面试,确定最终人选;
4. 办公室严格按照“荆圃奖学金”章程申报程序,报“荆圃基金会”审核,通过后予以奖励。
第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须经“荆圃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讨论后修订。
第四章 其 他 第八条 “荆圃奖学金” 指定的秘书长每年8月31日前将额定的“荆圃奖学金”10万元汇至湖北省沙市中学“荆圃奖学金”专用账户。
“荆圃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
2012年4月25日